場地借用辦法 一、目的: 社團法人高雄市生命線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7樓活動教室、9樓面談室,以辦理各類活動及進行面談, 以達到充利用之目的。 二、開放時間: 場地使用時間分3個時段,每時段4小時,使用未滿1時段,以1個時段計算,時段時間區分如下: 上午:08:30-12:30 下午:13:00-17:00 晚間:18:00-22:00 三、借用標準: 凡中央或地方認可之公司行號、有關機構或合法文教團體,因舉辦各項活動,需借用本會場地者, 只要合乎生命線活動宗旨,經本會專任工作人員確認,均可借用。 四、借用辦法: 1.場地預訂在正式使用期間前15天辦理申請,經本會許可後, 應於預定開始使用日之5天前繳納場地費用。 2.場地內外應遵守使用時間,延長使用時數及場地佈置,事先須徵本會同意。 3.場地預借如有變動,需於3天前通知。 五、借用規定: 1.配合維護場地設施,並愛惜使用及清潔。場地電器設備使用完畢請務必將電 源關閉,若有借用公物請歸還與歸位,如設備毀損,使用單位(申請人)應對毀 損部份賠償,或另請於會後負責清理場地。 2.使用場地有張貼海報、宣傳標語等必要者,請在指定地點張貼,並於活動結束後回復原狀。 3.「小團體教室」,禁止攜帶食物及含有糖份之飲料。 4.嚴禁攜帶或使用違禁品及危險物品。 5.私人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 6.使用期間,場地內安全防護、公共秩序及相關人員保險投保事宜,由申請人自行負責。 7.場地借用,依本會會務工作優先使用原則。
六、申請人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所繳交場地費不予退還: 1.與原申請內容不符,或將場地私自轉讓他人使用者。 2.場地預借如有變動,3天前必需先通知本會。(如有特殊狀況:不可抗拒之因素、天災等,不在此限) 3.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者。 4.侵害他人權益而不聽勸止者。 5.未經許可擅自破壞或改變設備原有用途者。
社團法人高雄市生命線協會場地使用規則
場地
容納人數
每段場地捐贈費
總計
水電
清潔
大團體教室
60人
4,000
500
5,000
小團體教室 (地板教室)
12人
2,000
3,000
面談室(目前不租借)
3人
300
200
1,000
※本會會員及本會志工與會友申請租借場地使用、費用以8折優惠計算。
器材設備使用規則
設備名稱
全天 08:30~22:00
各時段(上午、下午、晚間)
投影幕(可攜式)
2,500
影印服務(雙面另計費)
A3:4元,A4:2元,彩色列印:5元
※本會免費提供:桌椅、白板、螢幕、麥克風、音響設備。 ※本會會員及本會志工申請租借設備,費用以8折優惠計算。 ※繳費方式: .銀行帳號:0755-0852-0030 聯邦銀行三民分行 戶名:社團法人高雄市生命線協會 (手續費需貴會負擔) .本會開立之收據,為高雄市生命線感謝狀(可抵免所得稅)。 場地借用表格申請表